索引号 002489807/2024-00683 发布机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杭环发〔2024〕4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的相关要求。浙江省在2023-2025年要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修造船、榨菜腌制、复合布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烧结砖、玻璃制造、化工和电镀等13个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优化提升一批企业工艺装备和治污能力、培育选树一批环保“领跑”企业,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其中,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需在2024年底完成整治提升,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制定了《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系统治理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实施方案》拟全面开展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动行业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污染防治科学精准、节能降耗协同增效、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美丽杭州建设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杭州创新、生态、数字经济等优势,以全域“无废城市”创建为抓手,提标升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健全回收企业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专业化能力,全面提升全行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到2024年底,全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市区全覆盖,标准化分拣中心实现各区、县(市)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5%。建成绿色分拣中心5家以上,分拣利用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全链条、可追溯“互联网+”回收利用模式广泛运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长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三)主要任务

关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五大任务。

1. 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标升级。一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巩固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进一步对现有标准回收网点改造升级。二是引导和支持回收企业与环卫企业合作开展“两网融合”经营,推广先进回收模式。

2. 提升分拣利用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提标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持续推进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逐步达到有固定厂房和分拣设施设备,支持各区、县(市)打造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综合体;二是促进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落实首台(套)产品应用激励政策;加强技术装备研发,鼓励企业、高校等联合搭建覆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全过程的创新体系。三是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市场主体,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培育一批线上和线下融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推动传统废品回收站整治提标。

3. 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污染防治。一是提高废气污染防治水平,确保粉尘、恶臭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施,加强日常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对排入城镇污水设施的,要达标并持证排放。三是强化固体废物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标准。四是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提升企业节能降耗、环境管理、风险防范水平。

4. 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数字赋能。一是推进“互联网+”回收利用模式,鼓励重点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二是打造再生资源“回收—中转—运输—销售利用”的全流程、数字化监管模式。三是迭代升级“环保e企管”和“生态智卫·督察在线”应用场景,建设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功能模块。

5.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辖区主管部门、镇街、社区对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的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督促回收企业规范经营,增强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

(四)工作安排

共分为3个阶段,部署准备阶段(2024年6月底)、整治实施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1月)、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参与,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提升各项工作落实。各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具体工作。

2. 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点)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相关资金支持。鼓励各区、县(市)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制定《杭州市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各区、县(市)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产品。

3. 强化考核通报。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要定期对各区、县(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督查通报,将突出问题纳入“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整改。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况纳入美丽杭州考核。

4. 营造良好氛围。以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再生资源回收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先进模式、经验,推动社会支持和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形成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良好氛围。市再生物资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回收企业规范经营、环境保护的督促检查力度,积极协调处置回收企业相关问题。

四、适用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为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企业(F5191)的企业。也包括其他行业中实际从事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废品回收的企业(网点)。

五、注意事项

1. 整治完成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应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评排名前70%企业对应的得分线,且企业不存在“一票否决”情况方能通过验收;

2.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如实提供资料接受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稳步推进整治工作,按时整改到位,通过验收。

六、关键词解释

1. “一票否决”:是指《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 “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中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和整治基本目标清单列出的3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完成后企业若存在上述问题之一则无法通过验收;

2. 环保“领跑”企业:是指通过整治后,在工艺设备、治污能力、节能降耗、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等方面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并位于前列的企业。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实施方案参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未在已有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八、文件适用范围及施行时间

本文件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2024年7月24日起开始施行。

九、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解读。

解读人:李珊珊,政策咨询电话:89581993。

《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意见征集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图片解读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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