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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807/2024-01208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杭环发〔2024〕6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24 年 7 月 23日至2024年8 月 21 日 《杭州市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486.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采纳7条,不采纳1条。
序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社会公众 | 《杭州市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社会征求意见稿)中对我市市域范围内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环境信用评价,按“蓝、绿、黄、红、紫、黑”七色赋码画像进行管理,但“编制说明”中赋码画像制度按“蓝、红、紫、黑、黄、橙”解释。两者有出入。 | 采纳,已修改为六色赋码画像管理 |
2 | 社会公众 | 《杭州市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社会征求意见稿)中“其他事项”,紫码和黑码都对应E级吗? | 采纳,是的 |
3 | 社会公众 | 从业结构及人员赋码的时间节点不清晰,是文件实施后,以现有扣分情况结合文件直接赋码吗?还是以文件实施为节点,不溯既往? | 采纳,文件发布后实施,不溯既往。 |
4 | 社会公众 | 《杭州市深化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中的(二)实施分色管控中的4.强化专家库的管理:将赋码结果作为杭州市环评机构库和专家库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赋予黑码、紫码、红码环评机构不予推荐,赋予黑码、红码三次以上的人员取消入库资格;已入库的,暂停其专家资格。 个人觉得不妥,红、黑、紫码是针对单位的考核,单位是红、黑、紫码不代码单位所在职的环评工程师也是红、黑、紫码,望考虑采纳,谢谢。 | 采纳 |
5 | 社会公众 | (二)实施分色管控 1.赋码动态公开中的“可同步至省、市相关部门社会公开信息平台。”建议删除 | 采纳 |
6 | 社会公众 | (二)实施分色管控 4.强化专家库的管理:“将赋码结果作为杭州市环评机构库和专家库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赋予黑码、紫码、红码环评机构不予推荐,赋予黑码、红码三次以上的人员取消入库资格;已入库的,暂停其专家资格。”修改为“将赋码结果作为专家库管理的重要依据。赋予黑码、紫码的人员取消入库资格;已入库的,调出专家库。” | 采纳 |
7 | 社会公众 | (三)事中事后监管 6.信息管理健全机制中的“并可将相关信息同步到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环境信用管理专栏、市审管办中介超市平台等。”建议删除 | 不采纳,为环境信用评价后的应用场景。与“(二)实施分色管控”中第一点重复,已将“(二)实施分色管控”中内容删除 |
8 | 社会公众 | 五、其它事项中的(二)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赋码,推送至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环境信用管理专栏时,与省厅环境信用等级对应关系分别为:蓝码——A级、绿码——B级、黄码——C级、红码——D级、紫码——E级、黑码——E级。建议删除 | 采纳。已删除 |
《杭州市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监管试点方案》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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