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政策文件 | > 意见征集与反馈及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002489807/2023-00086 | 发布机构 | 大气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杭环发〔2023〕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5日,《关于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期限和实施环保信息核验工作的通告》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5530.html),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验期限和实施环保信息核验工作的通告》图文解读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验期限和实施环保信息核验工作的通告》政策解读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验期限和实施环保信息核验工作的通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