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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807/2021-00235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杭环发〔2021〕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图文解读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0月19日-28日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epb.hangzhou.gov.cn/art/2020/10/19/art_1692296_59020628.html)发布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征求了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共7条,采纳和部分采纳了其中3条意见、建议。详见“征求意见汇总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来文单位 | 反馈意见 | 修改理由 | 采纳情况 | 采纳理由 |
1 | 杭州市财政局 | 1.因目前《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尚未正式出台,建议你局充分沟通对接省级部门,确保市级办法内容与上位办法相符。关于市级办法的出台时间,应当在省级办法正式制定出台后再启动发文流程。 2.关于举报奖励经费来源,建议修改“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含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钱塘新区分局)查处的举报案件,奖励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为“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含五个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查处的举报案件,奖励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范围中建议删除钱塘新区。 | 采纳1、2、 | 采纳1:待省厅正式发文,再修订出台。 采纳2:因钱塘新区财政不由市级财政承担。 | |
2 | 萧山分局 | 1.建议取消举报人可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进行举报途径。 2.奖金领取修改为有奖举报受理中心应在举报案件查实后,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决定书、刑事案件判决书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分阶段以书面形式通知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申领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环保部门领取奖金。 | 1.《生态环境举报热线("12369")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12369为生态环境部门统一使用的举报热线,对通过热线举报的给予表扬、奖励;《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积极整合优化"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网络、来信、来访等平台或途径;12345举报性质难以把控,很多问题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12345举报大部分属于保密件,举报人身份难以核实,存在冒领风险;将12345纳入有奖举报,生态环境部门信访工作难度及核实成本大涨,目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信访工作人员大部分身兼多职,部分甚至受理、处理、回复均由同一人完成,如将12345纳入有奖举报,工作难度将大增;财政支出远超同期,将12345纳入,年均有奖举报奖金在80-100万之间,财政预算列入难。 2. 《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设计(二)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员举报。生态环境部已明确指出鼓励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人身份信息难以确认,存在冒领风险,市局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在受理时应核实举报人身份信息,根据举报人要求对下级部门予以保密,后续办结后由市举报奖励受理中心发放领取通知。 | 部分采纳1; 不采纳2 | 部分采纳1:虽然市级12369热线已并入市12345公开电话,因12369为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的举报热线,国家,省级的12369热线市民依旧可以拨打。 不采纳2:与省办法不一致。 |
3 | 桐庐分局 | 1.建议在“六、奖励条件”中增加一条: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明确需要举报奖励,或在举报后一个月内,书面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需要举报奖励。 2.有奖举报奖励金额大幅增加,可能导致职业举报、越级举报、重复举报等问题,甚至形成“敲诈勒索”等情况,建议增加这方面防范措施条款。 3.有奖举报金额大幅增加,部分举报人可能采取媒体曝光、网络曝光等方式,造成舆情失控发酵,建议增加这方面防范措施条款 | 不采纳1、2、3 | 不采纳1:与省办法不一致。 不采纳2、3:办法第十一条里,已对举报人依法依规参与举报活动进行了明确要求。 | |
4 | 市公安局 | 无意见 | |||
5 | 其他分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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