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20-00392 发布机构 杭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杭环发〔2020〕21号 有 效 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64-2020-0001 成文日期 2020-04-09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pdf

《关于实施车载排放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政策解读-图文

关于《关于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征求《关于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征集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ZJAC64-2020-0001

根据《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9〕26号)及《杭州市落实<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杭美建〔2019〕1号)要求,为进一步方便车主,决定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以下简称免检),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OBD在线接入且在杭州市内检验的重型柴油车。

二、免检条件。在上一检验周期内OBD联网运行正常且无超标排放逾期未治理记录。

三、免检车辆认定。杭州市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监管平台根据车辆联网传输数据、排放故障数据和监督执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定。

四、免检情况查询方式。

1.登录支付宝/浙里办/微信,使用“便民车检”进行查询;

2.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查询;

3.咨询杭州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五、其他。全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免检车辆不再收取排放检验费用,免检车辆视作通过定期排放检验。

本通告自2020年5月1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9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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