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07/2020-00392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杭环发〔2020〕2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ZJAC64-2020-0001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pdf
《关于实施车载排放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政策解读-图文
关于《关于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征求《关于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征集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ZJAC64-2020-0001
根据《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9〕26号)及《杭州市落实<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杭美建〔2019〕1号)要求,为进一步方便车主,决定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验(以下简称免检),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OBD在线接入且在杭州市内检验的重型柴油车。
二、免检条件。在上一检验周期内OBD联网运行正常且无超标排放逾期未治理记录。
三、免检车辆认定。杭州市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监管平台根据车辆联网传输数据、排放故障数据和监督执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定。
四、免检情况查询方式。
1.登录支付宝/浙里办/微信,使用“便民车检”进行查询;
2.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查询;
3.咨询杭州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五、其他。全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免检车辆不再收取排放检验费用,免检车辆视作通过定期排放检验。
本通告自2020年5月1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9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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