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epb.hang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抓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

2021年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信息2171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共发布信息1562条。信息发布量居前的栏目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433条,“危险废物转移审批”203条,“夜间作业许可”248条,“辐射安全许可”174条。

生态环境规划和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对《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文件进行了公开。加强水、气、噪声等环境质量信息的主动公开。

政策规范性文件发布和解读。制发了《杭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图文解读。

监管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建立“环保档案”,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升了政企信息互通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亲清在线”平台“在线许可”版块功能,及时公开各类审批信息。

2.加强信息发布回应,提高公众满意度。

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1456篇(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媒体集中采访3次,媒体定向接访16次;发布微博2314条,总阅读量526.8万次;发布微信文章560条,总阅读量44.68万次;发布抖音89条,总播放量79.2w,粉丝量1万,同比增长10.8倍。主办的1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均对外公开。对群众的环境信访投诉及建议意见通过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予以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另有上年结转2件。已办结的申请件中,公开及部分公开47件,9件为本机关不掌握信息无法提供。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梳理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策文件信息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门户网站数据库维护,进行移动端适配改造并推出老年模式,方便无障碍交流。

按要求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系统内部严格施行“发布制度”、“公开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动态调整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分工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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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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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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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工作谋划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形势和工作要求的认识需要加强。2022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规范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加强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工作。对本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和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梳理和发布。同时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制度,开展多种形式和渠道政策解读工作,增强对政策文件的实质性解读。

(三)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整合拓展公开渠道。持续利用好现有媒体刊发、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公众开放日等平台,并积极拓展新的信息公开形式,结合数字化建设工作开展整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