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2 个应急预案的批复》(杭政函〔2026〕33 号)相关要求, 现将修订后的《杭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市各有关单位名单
2.杭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30日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