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6年4月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

传真:0571-85085325   

电子邮箱(可选):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    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重新审核)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姜山路1号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投资19783.6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采用酯化反应、精馏、压滤工艺,购置酯化釜、酯化塔、反应釜、换热器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对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的生产能力。

已按要求落实。原环评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2日在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并于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30日在企业评价范围内的行政村/镇等宣传栏对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未收到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来电、来函。在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编制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对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喷淋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检修洗釜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对苯二甲酸二辛酯等,增塑剂工艺废水需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站采用2×180t/d“水解酸化+厌氧+好氧+A/O”、300t/d“高温水解+臭氧预处理+水解酸化+两级EGSB+两级AO+一级生物脱氮”工艺处理后,部分接入360t/d“臭氧氧化+一级生物脱氮+好氧碳化+MBR生物膜+二级RO反渗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其余废水纳管由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2、废气:有机废气采用二级冷凝系统冷凝回收,废气经冷凝后进入建业热电锅炉燃烧后高空排放;投料粉尘均经布袋除尘器后高空排放;喷粉过程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后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3、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处理。

4、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5、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为原则,以预防和控制为主,严格控制非正常工况的产生。

6、土壤:落实源头控制、过程防控、风险控制措施。

7、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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