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9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邮箱: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蜀山西路(南五路至南六路)

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南起规划南六路,北至南五路交叉口

杭州萧山城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南起规划南六路,北至南五路交叉口,全长约350米。项目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中的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机非隔离带)+7.5米(机动车道)+7.5米(机动车道)+2米(机非隔离带)+3.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32米,双向4车道。

本项目环评全本于2025年5月12日在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地表水环境:修建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或者抑尘,禁止排入周边水体;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公共设施或农居,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声环境:施工区域设置临时隔声围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应报相关部门审批。在利用现有的道路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并少鸣喇叭。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

大气环境:洒水抑尘,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及时清洗,严禁未清洗就上路。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篷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粉状原材料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篷布遮盖。不设沥青搅拌站,及时摊铺作业并压实,用冷水喷洒路面。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维护保养。施工区内车辆限速。

固体废物:渣土临时堆放加篷盖,及时回填;沉淀污泥与渣土一同回填。渣土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和其他杂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

地表水环境:道路产生的路面径流与其它雨水一并经过雨水管道混合后排入附近河道。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防止生活垃圾等随降水进入雨水管网,维护好雨污管道,保持排水顺畅。

声环境:路面选用具有一定降噪效果的路面。对保护目标超标建筑进行隔声窗改造。在周边敏感点和道路之间加强绿化。加强路面维护,采取禁鸣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大气环境:加强道路及路面养护。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目标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加强管理,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

固体废物:定期清扫路面,收集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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