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审批许可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2025年8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3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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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辰启杭宠物医院(杭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原禾大厦1-27、1-28室 | 瑞辰启杭宠物医院(杭州)有限公司 | 杭州天川环保有限公司 | 瑞辰启杭宠物医院(杭州)有限公司拟投资40万元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原禾大厦1-27、1-28室开办,系租用商业用房(租赁面积合计188.46m2)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动物诊疗,宠物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项目拟进行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包括动物留观过夜,项目设置手术室。预计诊疗接待最大动物量15例/天,年接待量为5400例,其中含手术诊疗平均每天2例,年720例,项目提供住院宠物寄养服务,年寄养宠物约100例。项目不设置宠物美容、洗浴等服务。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排放诊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项目诊疗废水经消毒设施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片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不排入当地水体,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本项目营运后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动物的排泄物所产生的臭味。本医院设备设施完善,动物病房内设置有排便与排尿盒,并且有专人进行清洗,病房内定期用医用酒精对病毒进行杀毒,营运区域均设置新风系统。按照上述措施后,病房内产生的臭味相对减少,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轻微。 (3)噪声:项目在按相关技术规范安装设备的前提下,并对项目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做好诊疗留观动物的管理;加强空调外机的日常维护,做好减震措施,南侧、西侧、北侧场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侧场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诊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动物毛发、动物粪便和生活垃圾。动物毛发、动物粪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诊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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