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8月1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89615128

传真: 89615129

邮箱: 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长龙航空创新智能维修保障主基地(萧政工出(2021)4号地块)项目附件及特车维修中心、航化品库工程

浙江省杭州 市 萧山区瓜沥镇新港村

长龙(杭州)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项目附件及特车维修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3265m2(地上18730m2,地下4535m2),用于飞机各类部附件维修、特种车辆(包含但不仅限于电源车、行李拖车、除冰车、清水车、污水车等)维修;航化品库总建筑面积约200m2(地上200m2),用于各类航化品备件存放。本次环评仅涉及附件维修、特种车辆维修及航化品备件存放,不涉及标准厂房建设。

公告期间,未接到当地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气:打磨废气经管路收集进入喷砂机自带的除尘箱初步处理后,再经脉冲反冲滤筒除尘器进一步净化后,室外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洗枪废气采用“四层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35m高空排放,流平、烘干废气直接进入催化燃烧后35m高空排放;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加强通风;清洁废气、粘合废气等加强通风;污水站废气加盖处理。

废水:含重金属(铬、镉)废水经重金属预处理单元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钱塘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委外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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