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审批许可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2025年8月1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87654130
电子邮箱:schbglk@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塘潮街6号上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铁驿城主变电所工程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城东新城单元新风路与驿城路交叉口西北侧SC080101-10地块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新建110kV铁驿城主变电所1座,变电所采用全户内布置,主变压器容量2×63MVA,电压等级110kV/35kV,变电所内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35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开关柜布置,变电所围墙内占地面积约2379m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运行,尽可能减小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1)电磁 1、变电所采用全户内布置,减小对变电所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影响。 2、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所内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 3、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 (2)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周边1m处等效连续A声级不大于65dB(A)。 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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