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7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 2025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1109629

传真:88156310   

邮箱: 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31001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市西湖区青美奇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西楼106、107室

杭州市西湖区青美奇宠物医院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使用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西楼106、107室的闲置商铺作为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为143.9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宠物医院日均接诊宠物20只,寄养区容纳宠物2只,住院部最大容纳宠物20只,可进行疫苗接种、绝育、三腔手术。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排入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以上废水纳管后输送至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地面、墙体、天花板及门窗优先选用隔音效果策和措施较好的材料进行设计铺装,提高场所围护结构降噪性能;运营期间加强管理,控制动物诊疗过程中吠叫、避免人员大声喧哗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 2 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污泥、沾染危化品的包装材料、医疗废物灭菌处理后密闭置于包装桶内,暂存危废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紫外线灯管、宠物粪便及毛发合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酒精和碘附消毒废气通过自然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臭气异味通过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酒精以及使用紫外线消毒进行除臭和杀菌处理,并加强室内通风;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密闭处理。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