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7月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395014 

传真:/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航杭州校园航空发动机高空台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内L5号实验楼1002室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

杭州天川环保有限公司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简称“杭州国际创新院”)拟投资1500万元,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内L5号实验楼1002室、2001室、2002室建设北航杭州校园航空发动机高空台项目,建筑面积500m2,建成后用于开展航空发动机科研试验及性能测试、开展航空煤油、新型替代燃料等燃料在航空发动机(如涡喷发动机等)燃烧室工况条件下的燃烧与排放机理及其特性规律,并探索面向航空发动机的新型燃烧技术。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氨氮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涡扇发动机台架、涡喷发动机台架、涡轴发动机台架、活塞发动机台架实验产生的尾气通过尾气活性氧化铝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度20m)引至高空排放。本项目TMS800发动机试车台尾气经排气筒(DA002高度20m)引至高空排放。本项目基础燃烧平台燃烧尾气经排气筒(DA003高度20m)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减震隔声等措施,项目各厂界的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一次性手套、抹布等、废包装桶、废氧化铝、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普通包装边角料收集后全部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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