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5 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5〕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在评审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浙环发〔2024〕56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5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5〕4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不具备《评价条件》规定的学历或者资历,以自评分形式进行申报的人员,须上传《杭州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分表》(附件2)且量化评价自评分达到 80 分及以上,同时,还要上传2名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的举荐意见表(附件4),经评议组专家审核和面试答辩后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的评审材料,材料要客观、准确、齐全,业绩、成果材料要有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要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且为获得现职务任职资格后。上传到系统中的佐证材料务必清晰完整、方便阅览。

2.申报人员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政策标准等需上传完整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政策标准等需至少上传项目封面页或相关依据证明作为业绩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3 年以来需合计取得 180 学分,其中 2025 年不少于 90 学分。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登记的学分为准(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纳入省行业平台管理的,以省行业平台登记的学分为准)。

4.申报人员须提供与工作经历相一致的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如有省外工作经历并在省外缴纳社保的,也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5.对申报材料不清楚、不完整、不规范的将根据严重程度扣除相应分值。如出现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处理。

6.申报人员多次申报的,须提供最近一次申报以来新增业绩或成果,不得凭借相同业绩重复申报。

7.申报人员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学历、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取得时间原则上截止至单位公示首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平台网址为: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个人申报。今年起,省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无需再打印报送《评审表》至受理点。

2.推荐单位:应认真核实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按要求录入省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和区、县(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在“省平台”中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各区、县(市)受理点。市级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择上级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受理点进行上报。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3.各区、县(市)受理点:在“省平台”接收申报材料后,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及时通过系统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上报至评审委员会。

4.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省平台”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员可以进入评审,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评审。

5.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并在“省平台”进行公告。申报人员可在“省平台”点击“电子证书下载”,下载本人的工程师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规定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

五、时间要求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

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8日。

各区、县(市)生态环境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180元。申报人员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12333短信提示,在“省平台”进行缴费,缴费完毕后“省平台”生成电子发票,不缴费不予评审。

七、其他要求

1.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对学术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2.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结合要求,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申报核定岗位。

3.助力共同富裕。对工作注册地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报人员,加大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对于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4.关注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关注数字经济、五大产业生态圈、五大风口潜力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关注海归英才、高技能人才和新职业新业态等领域的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关注城西科创大走廊区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关注服务保障第 19 届亚运会和第 4届亚残运会的专业技术人员;关注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和民营经济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5.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社会贡献热情。要将“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纳入评审标准,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581937,88837323。

附件:1.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2.杭州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分表

3.生态环境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清单

4.举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意见表

5.各区、县(市)受理点联系电话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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