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审批许可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2025年7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217158
传真:89546276
电子邮箱(可选):hzssthjjtlfj@163.com
通讯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3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 140 万件服装服饰建设项目 | 桐庐县横村镇双湖村桐千路 1066 号 | 桐庐县思雨纺织有限公司 |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2500万元,租赁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双湖村桐千路1066号现有厂房,购置织机、缝纫机、工业洗衣机、烘干机、整烫机等设备,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双湖村桐千路1066号;实施年产140万件服装服饰建设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废水处理废气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沿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和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二)废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标准后纳管排放。(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化学品包装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年产20万套服装服饰扩建项目 | 桐庐县横村镇西环路197号 | 桐庐伟丰压花有限公司 | 杭州天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200万元,购置织机、工业洗衣机、离心机、烘干机、电整烫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0万套服装服饰(包括披肩、毯子、衣服等)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二)废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标准后纳管排放。(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化学品包装、残余浆料、废抹布、清洗废液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