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年6月3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9395014

传真:/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建设项目

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5〕34号

2025年6月30日

2

年产50万方绿色搅拌站智能化技改项目

杭州建筑构件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建筑构件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绿色搅拌站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评批〔2025〕35号

2025年6月30日

3

杭州余杭何过港周边区域电力配套工程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杭州余杭何过港周边区域电力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辐评批〔2025〕5号

2025年6月30日

附件:批复杭环余评批〔2025〕34号.pdf

杭环余评批〔2025〕35号.pdf

杭环余辐评批〔202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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