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审批许可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2025年6月2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217158
传真:89546276
电子邮箱:hzssthjjtlfj@163.com
通讯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3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MW太阳能组件、8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节能玻璃改建项目 | 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石珠路288号 | 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石珠路288号实施改建,年产200MW太阳能组件、8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节能玻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焊接烟尘、层压废气、胶水废气等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印刷、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其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二)废水:玻璃生产线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印刷机清洗废液、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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