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审批许可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2025年6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3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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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苏嘉路(金星路至东西大道)道路工程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西站新城单元 | 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苏嘉路(金星路至东西大道)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西起金星路,东至东西大道,道路全长约1256m,道路标准段路幅宽度约为42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项目涉及建设2座桥梁,分别为连坝桥港桥、太平桥港桥,连坝桥港桥布跨为16+35+16m,太平桥港桥布跨为1×40m,桥面路幅宽度均为42m,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标志标线、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于2024年8月9日取得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苏嘉路(金星路至东西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杭建设审发(科创)〔2024〕5号)。 | 无 | 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生态:施工期主要为工程占地影响、动植物生存环境影响及水土流失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用地红线控制施工用地,保存表土用于复垦复绿,加强道路沿线绿化以及合理处置利用废水、废渣减缓生态影响;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人为活动对沿线动植物生存环境的影响,采取加强沿线绿化工程建设、植被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剪和维护措施。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尾气、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运输管理,采取施工围挡和洒水抑尘的方式减缓扬尘污染,沥青摊铺距离敏感点较近时避开不利风向,并选择合适的时间;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道路扬尘,采取加强路面管理及养护,做好沿线绿化的方式减缓尾气污染。 3、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区域现有生活污水系统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无法回用的纳管排放;营运期不产生废水,路面雨水均纳管排放。 4、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设备的作业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施工区域设置隔声围挡,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居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路线等方式减缓噪声污染;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通过合理规划道路沿线两侧建筑、加强道路平整度维护管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及维护,结合营运期监测计划及时落实。 5、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方、沉砂池污泥等,弃方、建筑垃圾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砂池污泥委托具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单位统一清运。 |
2 | 杭州竟高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电表箱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长乐工业区东乐路8号3#楼一楼、二楼 | 杭州竟高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建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长乐工业区东乐路8号3#楼一楼、二楼,租用浙江瑞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厂房实施生产,主要工艺为注塑、破碎、组装等,形成年产30万台电表箱的生产规模。 | 无 | 企业对上报审批的环评报告(报告表)内容负责,并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报告表)和贵局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积极履行环保义务,确保各类污染物按要求达标排放。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环保评估和验收工作,尽快完成环保审批相关程序。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出现环境纠纷,我单位将立消除污染,处理好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 1、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粉碎机工作时密闭,少量破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激光打标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与胶水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纳管接入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经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径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中的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知,经过距离和障碍物的衰减作用,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夜间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公司回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原料包装,废活性炭,废手套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做无害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3 | 杭州昂驰电子有限公司年产线束1500万根、插头线500万根生产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王位山村白石坞188号1幢402室 | 杭州昂驰电子有限公司 | 杭州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昂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原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胜义路2号4幢2层108室,原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54000km电子连接线束(包括电子线、护套线),已通过环境生态部门备案(杭环余改备2022-5号)。现企业已搬迁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王位山村白石坞188号1幢402室,主要工艺为挤出、注塑、印刷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1月12日对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有高速编织机2台、线缆挤出生产线4条、绞线机6台、成缆机1台,生产设备已建成,未能提供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审批手续。因此,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3月11日对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杭环余罚〔2025〕17号)。目前企业未经审批的设备、工艺均已停用。现企业对以上违法行为积极进行整改,委托我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线束1500万根、插头线500万根的生产规模。 | 无 | 企业对上报审批的环评报告(报告表)内容负责,并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报告表)和贵局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积极履行环保义务,确保各类污染物按要求达标排放。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环保评估和验收工作,尽快完成环保审批相关程序。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出现环境纠纷,我单位将立消除污染,处理好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 1、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焊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碎料机工作时密闭,少量破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挤出废气、注塑废气、印刷废气一并经静电除雾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纳管接入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经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径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中的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知,经过距离和障碍物的衰减作用,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铜丝边角料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原料包装,废活性炭,废手套抹布,废滚轮,静电设施收集的DOTP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做无害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4 | 新增年产电子配件100万件,汽车配件4550万件,电线、电缆1000万米扩建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良清路99号 | 杭州衡康电子有限公司 |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衡康电子有限公司在现有生产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厂房,购置注塑机、押出机、高频套管机、高频焊接机、贴片机等设备,进行电子配件、汽车配件、电线、电缆等生产。建成后形成年产电子配件100万件、汽车配件4450万件,电线、电缆1000万米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166万元。 | 无 | 无 | 项目冷却用水分别经冷却塔、冷水机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现有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送杭州余杭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送杭州余杭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注塑机生产过程中塑料粒子注塑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电线、电缆生产过程中塑料粒子押出机挤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焊接(锡焊)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废气(点胶废气、灌胶废气、擦拭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如隔声等,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包装废料、残次品、废塑胶皮等收集后外卖给废品综合利用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械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擦拭材料、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在危废仓库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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