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5月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邮箱: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泓纬有限公司码头工艺调整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联东路1881号

浙江泓纬有限公司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泓纬有限公司拟利用场区内现有用地,将场区内1#泊位调整为砂石料装卸泊位,在不突破现有已审批规模的基础上增加散货(砂石料)运输,技改后,企业码头运输货种有散货、件杂货(废钢、渣土、砂石料),总吞吐量为210吨/年(其中渣土150万吨/年、废钢10万吨/年、砂石料50万吨/年);同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将场区内现有砂石料堆场西侧的钢材堆场改为砂石料堆场(改造区域占地约1812m2,改造后砂石料堆场总面积提升为6578m2),并对场区内码头后方堆场的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浙江泓纬有限公司码头工艺调整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环评公司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与装卸砂石有关工艺主要采取防风抑尘网、喷淋等在易起尘点加湿抑尘;堆场四周有防尘网和喷淋系统;加强喷淋、雾炮等加湿频次。加强除尘系统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做好场区内绿化。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企业不接收船舶油污废水,但设有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输送至现有场区内的化粪池,同现有生活污水一起厌氧消化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固体废弃物

船舶生活垃圾由企业接收后统一委托专门的清运公司清运;沉淀池泥沙主要由沉淀池产生,沉淀池定期清理后装船外运。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2

杭州涛行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和玻璃制品生产线迁建项目

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红山村

杭州涛行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杭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由于企业位于南郊监狱区块厂区无法续租,因此企业拟投资600万元,将该厂区搬迁至杭州可淋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萧山区南阳街道红山村)厂房内实施生产,本次迁建新增1台玻璃磨边机、1台钢化炉,迁建后2台钢化炉利用夜间谷电时间进行生产,并保留原有较先进的玻璃钻孔机、玻璃切割机,淘汰已停用的五金配件加工线相关设备,迁建后不新增产能和能耗。

杭州涛行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和玻璃制品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生态环境公示网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不涉及废气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工艺废水经收集通过1个容积约30m3的沉淀池处理,然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定期补充,不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红山村公共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红山村委托槽罐车清运。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①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②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如切割机和玻璃磨边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加设减震垫以及隔声罩或消声器;③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原材料或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突发噪声;④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⑤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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