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5月2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89615128

传真: 89615129

邮箱: 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萧政工出〔2023〕34号新型建材研发生产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群围村

浙江吉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吉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因现有生产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于原厂址进行改扩建。本次改扩建对现有厂区重新建设,设置综合楼一处、搅拌楼一处,对现有落后的设备淘汰,重新购置搅拌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生产商品混凝土年产90万立方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砂石骨料传送带采用隧道式输送带,在输送末端,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筒仓粉尘仓顶分别配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搅拌楼内排放。

砂石料仓设置雾化喷淋装置,降低扬尘产生;

设置雾化喷淋和洗车区对进出场区车辆进行洒水降尘及清洗,保持场区内环境湿度,降低扬尘产生量。

废水:厂区设置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

设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体废物:设置1处危废暂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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