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年产1000吨纺织品清洗定型扩建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5月2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217158  

传真:89546276

电子邮箱(可选):hzssthjjtlfj@163.com

通讯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31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0吨纺织品清洗定型扩建项目

桐庐县横村镇精诚路 358 号

杭州富煜针织品有限公司

杭州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富煜针织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内的空余生产车间进行生产,主要采用水洗、脱水等工序,购置水洗机、锅炉等设备,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水洗1000吨纺织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经桐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504-330122-07-02-4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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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1标准。(二)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标准后纳管排放。(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机油、废液碱包装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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