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年5月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896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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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中药绿色智能制造

杭州民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药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审批意见的函

杭环萧评批〔2025〕79号

2025年5月26日

附件:杭环萧评批〔2025〕79号-杭州民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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