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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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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沙路(蜀山路-医康路)工程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西起蜀山路,东至医康路 | 杭州萧山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金沙路(蜀山路-医康路)工程建设西起蜀山路(现状道路),东至医康路(规划道路),全长约908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新建道路选址总面积约23921平方米(合计35.858亩)。本工程在现状沙里吴直河位置新建三跨简支空心板桥梁一座(跨径为8+20+8米)。工程内容主要为道路、交通、桥梁、排水、绿化、照明共六个分项工程。 | 公告期间,未接到当地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1)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期的道路及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2)优化涉水桥梁水中桩基的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废水送至岸边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及施工场地抑尘,沉渣干化后用于路基回填,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3)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4)禁止将污水和垃圾排入水体,应收集后和桥梁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5)合理安排桥梁施工时间,所涉桥梁尽量安排在枯水季施工。(6)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通过借用项目周围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公共卫生系统解决,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 废气:(1)严格要求施工场地洒水,减少大风天气作业;(2)对料堆场进行覆盖,工地实行半封闭施工,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3)加强施工运输路线的防尘措施;(4)除作业面外硬化处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离住户较近的路段施工时做好定时洒水、设置临时施工屏障;(5)临时施工场地应设置于道路用地范围内。 噪声:施工期(1)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22:00~6:00)施工。(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3)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营运期:(1)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加强绿化林或绿化带的吸声、降噪。(2)完善道路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此外,应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禁鸣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临时挖方及清表土用于地表回填、植被恢复等,废油污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施工弃土经密闭式自卸工程车外运。 生态:(1)加强施工管理。(2)在项目施工范围内不得设置预制场、拌合站等。(3)严禁将桥墩施工的渣土直接弃至水中,在将渣土运送至岸上的过程中应采取在渣土外围护等防止渣土洒落至水中的措施。(4)加强水土保持,台墩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 环境风险:油类物质尽量远离河流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 杭州兆博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李家村(宽力玻璃制造产业园)4幢厂房1层和4层 | 杭州兆博过滤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原租用所前镇李家村(宽力玻璃制造产业园)的4幢厂房一楼西侧两间、五楼整层进行过滤器滤芯生产加工,租用面积为3008m2;现拟投资210万元,在原有基础上新租用一层南面1跨和中间2跨、四层西面6跨进行注塑件和空气过滤器生产加工,新增租用面积2146.72m2,总租用面积约5154.72m2;拟将一楼西侧两间和新租用的一层南面1跨和中间2跨建设为注塑车间、将四层西面6跨建设为空气过滤器生产车间。在一层(西侧两间、南面1跨、中间2跨)注塑车间内购置注塑机、塑料粉碎机及配套设备,采用注塑工艺,形成年产注塑件250万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的注塑件用于现有项目产品一道经组装后形成过滤器产品;在四层西面6跨的空气过滤器生产车间内,新增瓦楞机、有隔板折纸机、无隔板折纸机、灌胶机等设备,采用滤纸折叠、瓦楞成型、注胶、密封等工艺,形成年产空气过滤器2.76万套的能力。 项目建成后,企业在李家村(宽力玻璃制造产业园)厂区内将形成年产滤芯20万只、年产注塑件250万件、年产空气过滤器2.76万套的能力。 | 公告期间,未接到当地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G1、脱模废气G2、涂胶废气G3、注胶及晾干废气G4。注塑废气G1脱模废气G2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厂房屋顶24m排气筒DA001排放;涂胶废气G3、注胶及注晾干废气G4分别经1套移动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冷却塔循环水除损耗部分外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李家村村级污水处理站中转处理,处理后纳管至钱江水处理厂,最终外排至钱塘江。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投料废料、修边废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铝箔废滤纸,一般固废外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固废包括脱模剂、清洗剂包装罐、废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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