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审批许可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2025年4月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3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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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良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棕榈路南侧,规划北九路西侧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建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棕榈路南侧,规划北九路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8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0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7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医技楼、公共服务楼、病房楼、发热门诊楼、垃圾房、地下车库、内部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拟建设床位200张。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 | 1、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其中食堂废水需先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汇合,经处理规模为3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限值(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良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室外的空调外机及风机等,尽可4、固废:项目实施后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站废气、检验室废气及消毒废气。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能选购高效、低噪的设备,从声源上减少噪声;高噪音设备风机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暂存库分区存放,委托有资(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5个尾气井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污水站废气密闭收集后通等需设置防震减振基础和隔声罩;加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日常检质单位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即清即运;废总磷、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过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DA001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工况;提高风机等设备的安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DB33/2169-2018)。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屋顶的高压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屋顶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检验室废气由新风系统排到室外,新风系统均安装消毒和过滤装置,严控疾病的传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室外的空调外机及风机等,尽可能选购高效、低噪的设备,从声源上减少噪声;高噪音设备风机等需设置防震减振基础和隔声罩;加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工况;提高风机等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 4、固废:项目实施后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暂存库分区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即清即运;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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