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年4月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3155731

传真:63341129  

邮箱:fyhbsp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邮编:31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杭州华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通信电力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杭州华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通信电力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杭环富许审【2025】30号

2025.4.2

附件:

杭环富许审(2025)30号(杭州华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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