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4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89615128 

传真: 89615129

邮箱: 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洛兮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二路617号4幢9层

洛兮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租赁现有房屋实施实验室项目,本项目主要购置CO2细胞培养箱、细胞分选仪、流式细胞仪等实验设备,进行药物对肿瘤细胞作用的实验,项目实施后年分析20份实验数据。

本项目已在环评互联网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消毒废气经新风系统收集、动物房恶臭经排风设施收集汇总送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笼具清洗废水消毒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然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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