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3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邮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东医药生物创新智造中心项目(研发)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北城智汇园(顺丰丰泰产业园及北侧出让地块)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依托顺丰丰泰产业园及北侧待出让30.29亩地块,用于建设重组多肽、治疗性酶、抗体偶联产业平台,并对应配套质量研究、公用系统;涉及多肽类、抗体偶联类等研发、临床样品制备及相关的质量研究等。建设项目包括研发、质量研究、原液及制剂等临床样品制备所需场地、设备以及能源、仓库、环保等相关配套措施。

(1) 积极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 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 实验研发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氧化喷淋或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1~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2) 污水站废气:经碱液喷淋+氧化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

(3) 危废库废气:一期危废库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氧化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二期实施后全厂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

(4) 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工艺后通过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

(5)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期工程实验室研发、尾气处理废水通过槽车输送至祥符桥厂区处理排入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其余废水混合后排入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实施后全厂废水根据要求需灭活处理的采用相应灭活工艺进行灭活预处理,灭活后和部分低浓废水混配后送入高浓废水池,采用ph调节+EGSB+厌氧沉淀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喷淋废水需灭活预处理)一并采用两级A/O+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间隔声等。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实验室危险废物等所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规范转移至接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污泥属性待鉴别,在鉴别结果明确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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