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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315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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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1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和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建设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竹简路300号 | 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 | 浙江亿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放射治疗单元 放射治疗单元位于感染科楼地下二层东北角放疗中心,拟新购2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分别在2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内安装使用,并配备建设控制室、准备室等辅助用房,直线加速器机型号待定,最大X射线能量10MV,最大电子线能量15MeV,主射方向为东西、顶棚和地坪,1m处最大剂量率2400cGy/min,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每台电子直线加速器集成1套CBCT系统(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图像引导复定位;新购1台CT模拟定位机(最大管电压 150kV,最大管电流1300mA,属Ⅲ类射线装置),在CT模拟定位机房内安装使用,用于放射诊断定位。 2、介入治疗单元 介入治疗单元分别在医技楼一层D区西侧介入治疗中心、医技楼四层复合手术室和外科病房楼九层心导管室各建设2间DSA机房,共6间DSA机房,配套建设控制室、设备间等辅助功能用房。每间DSA机房各配置1台DSA,共6台DSA(均为单球管设备),主射方向由下朝上,最大管电压均为150kV,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mA,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 | \ | 医院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及定期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辐射培训。(详见环评) |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是X射线、电子线、臭氧和氮氧化物、感生放射性气体,DSA装置和CT模拟定位装置的污染因子主要考虑X射线、臭氧和氮氧化物等非放射性气体。 经理论预测,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直线加速器机房周围关注点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水平符合参考控制水平要求,放射治疗工作人员所受的附加年有效剂量低于职业人员的剂量约束值(5mSv/a),公众附加年有效剂量低于公众人员的剂量约束值0.1mSv/a,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相关要求,同时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DSA机房摄影和透视工况下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均能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规定的25μSv/h(摄影)、2.5μSv/h(透视)的限值要求;CT模拟定位机房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规定的2.5μSv/h周围剂量当量率限值;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约束值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有关“剂量限值”与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公众成员≤0.1mSv/a)的要求。 加速器废靶由厂家负责回收,因而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直线加速器机房和CT模拟定位机房设计采用机械通风,保证通风设施完好和正常工作,臭氧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将不会对人员和设备产生危害。 本项目DSA设备运行过程中无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水和放射性固废产生,“三废”主要为臭氧和氮氧化物等非放射性气体。本项目各DSA机房均拟设置独立的新风系统进行通风换气,新风系统的进风口和排风口均位于机房吊顶,机房内另外安装一个通风量为500m3/h的排风装置,废气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出,能保持机房内良好通风,臭氧在常温下20-50分钟后可自行分解为氧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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