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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备塘路(艮山西路-昙花庵路)地下综合管廊
项目概况:备塘路(艮山西路-昙花庵路)地下综合管廊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工程起点艮山路地下综合管廊,终点昙花庵路电力隧道,总用地面积约4.702公顷,实际占地约1公顷(以实测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入廊管线包括电力、燃气、通讯、给水。管廊全长约645米(以实测为准),采用四舱形式,舱面标准断面12.2×4.4米。项目分二期实施,其中电力舱及与电力舱结构共墙的综合舱、燃气舱为一期,穿越沪杭甬高速段及高速东侧单独设置的综合舱、燃气舱为二期,结合沪杭甬抬升工程同步实施。管廊控制接入凤起东路综合管廊控制中心。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9431万元。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用地红线两侧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沿线所属社区为云峰社区居委会和五堡社区居委会。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
①从声源上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施工机械操作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并尽量避开中午休息时间施工;施工场地四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许可证》,并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
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杭州市人民政府[2003]第190号令《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化施工,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必要时采用水雾以降低和防止二次扬尘。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汽车运输沙土和建材时也采取相应的措施,采用封闭车辆运输。
③施工营地应配备移动式公共厕所,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城管办下属环卫所定期上门清运;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施工废水、泥浆水等汇集到沉淀池中,经多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泥浆液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建筑材料堆场应远离周边水体,同时以围墙或者彩钢板围护相隔。
④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砖石及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营运期: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应注意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应设在地下室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省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至环评编制单位,索取环评简本进行查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11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1-89711259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1-88334082
审批部门: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1-85085326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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