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净水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之江净水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之江净水厂项目

(注:本项目包含之江净水厂工程、之江生态湿地和中水利用工程。之江净水厂出水进入人工生态湿地,然后湿地出水由泵站通过输水管道进入铜鉴湖主湖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之江净水厂工程选址位于杭州市之江度假区单元,西邻绕城高速,东邻之江医院,北侧为淀山浦、云河路(320国道),南侧至科海路,总用地面积28781平方米。生态湿地位于之江净水厂南侧绿地,湿地东邻梧桐河、西邻绕城高速,南邻梧桐支路,北侧为之江净水厂,总用地面积12公顷。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全地下式之江净水厂1座,土建按16万吨/日规模一次性建设,设备按8万吨/日规模配置;新建人工生态湿地处理规模8万吨/日,进水输送管道372.2m;新建尾水排放输水管道约6.03km。

服务范围:整个之江新城,总面积约为156平方公里。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对象

保护目标

1

地表水环境

钱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陆域内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其他内河河网执行Ⅲ类

之江地区内河河网

2

环境空气

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居住区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二级

3

声环境

厂界200m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及居住区等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4

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5

土壤环境

拟建址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

6

生态环境

拟建地及之江地区内河河网

/

表2净水厂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要求一览表

环境要素

敏感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编号

名称

大气环境

声环境

YY1

之江医院

住院病人

GB3095-2012二级标准;

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二类大气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10

大气环境

XX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教师学生

GB3095-2012一级标准

一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550

XX2

之江一中

教师学生

一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1580

XX3

求是小学之江校区

教师学生

一类大气功能区

1460

XX4

转塘二幼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800

JM1

阳明谷度假村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450

JM2

喜来登度假村

住宿人员

一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400

JM3

嘉里云荷廷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东北

2350

JM4

和昌云潮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东北

2500

JM5

之江九里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970

JM6

公元沐桥公寓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940

JM7

祥生云溪新语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910

JM8

西湖墅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2025

JM9

珊瑚沙家园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870

JM10

中天九溪诚品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600

JM11

大家之江悦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420

JM12

恒大水晶广场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东北

1380

JM13

之江一号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830

JM14

方家畈农居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800

JM16

仁恒祥生珊瑚世纪雅园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950

JM18

之新花园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915

XX5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

设计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学生

GB3095-2012一、二级标准

一、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560

XX8

中国美院象山校区

教师学生

一、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1660

JM15

转塘家园

居民

一、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065

YY2

西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住院病人

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2400

XX6

转塘阳光幼儿园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2020

XX7

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1780

XX9

象山小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1490

XX10

象山幼儿园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1420

XX11

杭州之江实验中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1200

XX12

定山小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2400

XX13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1550

XX14

西湖大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1780

XX15

象山幼儿园(科海路园区)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1135

XX16

杭州市委党校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1150

XX17

回龙幼儿园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2290

JM17

德信九溪云庄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1200

JM19

象山农居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970

JM20

云溪香山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

2230

JM21

转塘公租房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

2255

JM22

定山家园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

1940

JM23

凌家桥社区康乐园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1750

JM24

六和金座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1565

JM25

星云公馆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1550

JM26

中梁云都汇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860

JM27

东日晴好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1030

JM28

梧桐燕庐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970

JM29

金秋钱塘老年公寓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2455

JM30

钱江彩虹府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2780

JM31

良户家苑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580

JM32

回龙雅苑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2250

JM33

小江村农居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东南

2565

JM34

水韵金沙公寓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475

JM35

禹洲滨之澜苑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340

JM36

禹洲滨天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510

JM37

钱塘ONE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680

GH-XX9

规划幼儿园

教师学生

GB3095-2012一级标准

一类大气功能区

2000

GH-JM15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400

GH-JM14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1205

GH-JM13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一类大气功能区

630

GH-XX7

规划西湖大学

教师学生

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南

2165

GH-XX5

规划中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1670

GH-XX4

规划幼儿园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1645

GH-XX6

规划小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1765

GH-XX1

规划小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1435

GH-XX2

规划幼儿园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东南

1970

GH-XX3

规划中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东南

2000

GH-XX10

规划小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东南

2400

GH-JM11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970

GH-JM10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北

1935

GH-JM9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

1845

GH-JM8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

1790

GH-JM5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500

GH-JM6

规划居住用地(浮山社区)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810

GH-JM7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880

GH-JM3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东南

1430

GH-JM17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650

GH-JM1

规划公共设施用居住兼容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450

GH-JM2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340

GH-JM4

规划居住用地(麦岭沙社区)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东南

1715

地表水环境

九溪水厂取水口

取水水源

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II类水功能区

东北

3200

赤山埠水厂取水口

取水水源

II类水功能区

东北

6900

南星水厂取水口

取水水源

II类水功能区

东北

10900

滨江二水厂取水口

取水水源

II类水功能区

6700

萧山水厂取水口

取水水源

II类水功能区

东南

9400

滨江水厂取水口

取水水源

II类水功能区

东南

9800

江东水厂取水口

取水水源

II类水功能区

东南

7400

表3输水管线施工期沿线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要求一览表

环境要素

敏感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管线方位

相对管线距离/m

编号

名称

大气环境

声环境

JM26

中梁云都汇

居民

GB3095-2012二级标准;

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二类大气功能区

东南

150

XX13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30

JM23

凌家桥社区康乐园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23

XX14

西湖大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53

GH-XX7

规划西湖大学

教师学生

二类大气功能区

西

60

JM29

金秋钱塘老年公寓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30

JM30

钱江彩虹府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70

GX-GHJM01

规划居住用地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50

GX-JM01

岸芷汀兰宸院

居民

二类大气功能区

17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污水经之江净水厂处理和人工生态湿地进一步净化后,尾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和总磷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氨氮在每年4月至10月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 1.0mg/L),在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IV类水质标准( 1.5mg/L)。达标尾水拟由外排管道排入铜鉴湖主湖区,铜鉴湖水体和其他预测断面COD、氨氮、总磷指标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相应水质目标要求,且核算断面满足留有10%安全余量的要求。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环境空气影响

预测计算结果表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本项目实施后,恶臭主要污染物NH3、H2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本项目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的基础上,能够使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各敏感点贡献值叠加现状本底值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本项目设计,盛水构筑物底板、壁板、顶板等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满足防渗要求时,构筑物中污废水渗透量少,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厂区范围内做好污水的收集、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构建筑物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管道和构建筑物的跑、冒、滴、漏,污泥储于储泥池并在脱水后及时清运,本项目的实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固废处置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泥砂、污泥、湿地种植产出物和生活垃圾。其中栅渣、泥砂、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脱水后污泥和湿地种植产出物分别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经分析,以上处理方式、途径具有可行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7.生态环境影响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有利于区域废水统一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杜绝废水直排现象,项目建设扩大了污水收集范围,提高了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率,有效地降低了排入内河的污染物总量,减少了污水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对改善区域内河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在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排放指标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对区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可降低到最低程度。

8.风险影响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废水、废气事故排放、危化品泄漏、构筑物渗漏等。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预计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废水和职工人员生活污水,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净水厂工程采用“预处理+曝气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深度处理工艺处理污水。生态湿地采用“复合垂直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工艺组合进一步净化净水厂出水。日常运行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运维管理,确保净水厂和生态湿地的正常运转,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为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并对主要恶臭污染物产生环节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尾气通过17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控制措施

污水处理厂为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并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可有效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防腐防渗设计,确保本项目盛水构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采用分区防治措施,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设立观测井,进行地下水水质跟踪观测。

5.固废控制措施

污泥经脱水、就地干化处理,含水率降至45%以下后外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由环卫清运。种植产出物外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

6.风险防范措施

对净水厂地面、生产车间、罐区和湿地泵房均进行防渗处理,安排环保专员定期巡查,发现泄漏及时封堵、处理,严格规范员工生产操作流程,定期对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之江净水厂项目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杭州市之江新城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之江新城污水处理问题,削减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总量、提高区域内河水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建设和运行中,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环保监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之江净水厂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时间不迟于2021年12月14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之江净水厂项目环境评价评价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个人应如实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建议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1年12月1日~ 2021年12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十.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钱塘路原东风船舶制造厂对面(蓝色玻璃房)

联系方式:朱工 18862181537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方式:戴工 0571-87991945,405639341@qq.com

3.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保窗口联系方式:0571-85085326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附表:

之江净水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之江净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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