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18日拟作出的关于淳安县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年增产27万千升啤酒前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3月1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淳安县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年增产27万千升啤酒前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邮箱:1799103416@qq.com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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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年增产27万千升啤酒前处理技改项目

千岛湖镇坪山工业园区睦州大道659号

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75亩,总投资1976万元,主要采用将水、麦芽、大米(或玉米淀粉)、酒花 (包括酒花制品)等通过贮存、领料、投料、糖化等技术或工艺,主要包括新增60T糖化车间、粉碎设备、过滤设备以及新增1台4t/h、1台2t/h的锅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增产27万千升啤酒前处理(前处理为麦芽粉碎、 糖化工序)的生产能力。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1、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以及原料卸料投料粉尘、精选筛分粉尘。天然气锅炉燃气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达标废气高空排放。原料卸料投料粉尘、精选筛分粉尘须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

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废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坪山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或《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进入淳安县坪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其中麦糟渣、酒糟(热凝固物)、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筛分石子等杂质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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