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2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0571-23616029 

传真:8954207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蓝天大楼)

邮编: 31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健康产业园-专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内

杭州临安区鑫瑞工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14166.6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25亩,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事故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MBR膜池、中间水池、芬顿流化床、中和池、脱气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等。

公告期间,未接到当地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出水水质CODCr、NH3-N、TN、TP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指标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参照《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从严执行。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和活性焦再生废气。 项目拟采用“一体化生物除臭”工艺,恶臭废气负压收集处理后尾气通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3、固废:固体废弃物分类、妥善处置,规范设置危废贮存间,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4、噪声:施工期做好隔声降噪,营运期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2

杭政工出【2021】40号年产500万套车载智能LED灯研发和制造基地项目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

浙江嘀视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鑫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15238万元,拟在临安区新征建设用地13275平方米(约19.91亩),合计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44742 平方米,拟购置注塑机、UV 线、真空镀铝机、气密机及LED 验光机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空调机组及循环冷却水系统等辅助设备实施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500万套车载智能 LED灯制造和研发的生产能力。

公告期间,未接到当地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设备冷却水、实验废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①在设备安装和厂房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减震、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②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封闭结构,如风机、泵、空压机等,相应站房应安装隔声窗、加装吸声材料。③高噪生产车间运行时尽量关闭门窗,夜间生产尽量减少高噪类设备的运行。 固废:一般固废定期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危废处理资质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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