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2月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邮箱: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萧政工出【2023】95号川土微电子研发与交付中心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湘安路与顺桥路东南角

川土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100234.47万元,利用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的自有厂区,拟配置电性测试设备(50台测试分选机、30台测试机)、外观检测设备(5台动态老化系统、1台回流炉、1台X射线机、1台超声波扫描显微镜)、2台空压机、1台冷却水塔等设备,对载带、盖带、卷盘等材料进行抽检、测试、烘烤、编带等工序进行电子组件测试,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测试10000万片隔离产品和10000万片接口产品的能力。

本项目于2025年1月1日在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上进行环评文本公开。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项目烘烤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至屋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经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钱塘江。

固废: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废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设备减振、距离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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