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年2月24-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9395014

传真:/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杭州利德加油站有限公司原地改扩建项目

杭州利德加油站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利德加油站有限公司原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5〕17号

2025年2月24日

2

2024年余杭街道河道综合整治打包项目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2024年余杭街道河道综合整治打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5〕18号

2025年2月26日

3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康吉宠物诊所宠物诊疗、宠物服务项目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康吉宠物诊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康吉宠物诊所宠物诊疗、宠物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5〕19号

2025年2月26日

附件:批复环评批复〔2025〕17号.pdf

环评批复〔2025〕18号.pdf

环评批复〔2025〕1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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