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杭州美临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配套试验室扩建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拟作出审批意见)

杭州美临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配套试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杭州美临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配套试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路6号

建设单位:杭州美临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租用的闲置场地并新增租用面积850平方米(企业原租用浙江双临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天目山镇桂芳路6号1#厂房2~4F租用面积均为2500平方米,本次新租用1#厂房1F北侧600平方米、4#综合楼2F北侧中部250平方米,合计面积为8350平方米),购置成束燃烧热释放试验装置、成束燃烧试验装置等设备建设本项目,项目为测试产品性能,不为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保持原有年产12000吨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20000吨 PVC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

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杭州美临特种材料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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