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1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0571-23616029 

传真:8954207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蓝天大楼)

邮编: 31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纽生物UA亚太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锦天路199号天目医药港·锦创园3#第4层

杭州中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一亿五千万元,计划完成时间3年。主要包含以下5个方面:核桃青皮产区就地集中脱毒粗提技术的开发、核桃青皮粗体产物精提鞣花酸的技术开发、中国人群中消化道内尿食素A转化菌种的分离、以鞣花酸为原料体外发酵生产尿石素A的技术开发、鞣花酸来源尿食素A的检测方法与标准。主要生产Urolithin A尿石素A(粉末)、SUPETT虾青素(雨生红球藻藻粉)、LITTLE UMBRELLA维生素饮料(液体)和其他特殊膳食食品等保健原料及食品饮料。

公告期间,未接到当地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函和电话。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设置GMP车间,生产设备尽量密闭化、管道化,生产车间设置高效过滤系统+臭氧除臭除菌,发酵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清洗废水经MVR蒸发器浓缩后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其他生产废水经灭活后再经出租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固废:项目设置一座10m2危废仓库,一座6m2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废养殖袋、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膜、废布袋委托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培养废渣、纯化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中废活性炭优先委托有再生能力的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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