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2日拟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1月2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217158  

通讯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31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万双PVC雨鞋建设项目

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608号

杭州雨泽鞋业有限公司

杭州之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雨泽鞋业有限公司在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608号设立,年产200万双PVC雨鞋。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植绒和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及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表4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废水: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三)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胶桶、废胶渣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2

年产1400万支笔建设项目

桐庐县分水镇创业路48号

桐庐县分水镇欣旺笔杆厂

浙江致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桐庐县分水镇欣旺笔杆厂在桐庐县分水镇创业路48号设立,年产1400万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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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注塑、破碎、投料等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9标准等。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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