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1月1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 日- 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89898527

传真:  89898527

邮箱: 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下沙政务服务中心东4楼

邮编:31001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嘉柯动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铭都雅苑12 幢1-1、1-2号商铺

杭州嘉柯动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君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铭都雅苑12幢1-1、1-2号商铺的店铺开设宠物医院项目,租赁建筑面积150m2。项目购置高压灭菌锅、血氧心率监测仪、血球仪、兽用DR等设备,实施宠物美容、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绝育手术、小型宠物腹腔手术等)、疫苗接种等服务。 预计年最大接诊、接待宠物约3600例,其中宠物诊疗约2520例(含手术诊疗约720例,检查、疫苗接种、输液和配药等诊疗约1800例)、宠物美容洗浴约108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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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①废水:项目废水经医院内部独立收集,医疗废水和清洗废水经臭氧消毒预处理后,粪大肠菌群参照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NH3-N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②废气:产生的宠物粪便及时收集后经酒精消毒灭菌,同时定期紫外线消毒,病房内空气采用新风系统,保持室内空气循环,日常对病房进行杀菌消毒。污水处理设施为一体式密闭设备,无加药流程。废水消毒装置安装在室内且密闭,项目厂界内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③噪声:选用性能较好的低噪声设备;按相关技术规范安装空调,加强空调外机的日常维护,做好基础隔声减震措施。 ④固废:项目医疗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化验室内;生活垃圾依托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馨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铭和苑柳翠坊7幢商铺3号营业房2楼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馨宠物医院

浙江君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23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铭和苑柳翠坊7幢商铺3号营业房2楼的店铺开设宠物医院项目,租赁建筑面积200m2。项目购置高压灭菌锅、血氧心率监测仪、血球仪、兽用DR等设备,实施宠物美容、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绝育手术、小型宠物腹腔手术等)、疫苗接种等服务。 项目预计年最大接诊、接待宠物约3600例,其中宠物诊疗约2520例(含手术诊疗约720例,检查、疫苗接种、输液和配药等诊疗约1800例)、宠物美容洗浴约108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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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①废水:医疗废水和清洗废水经臭氧消毒预处理后,粪大肠菌群参照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废水预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同纳入化粪池处理,LAS、CODCr、SS和粪大肠菌群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环。 ②废气:产生的宠物粪便及时收集后经酒精消毒灭菌,同时定期紫外线消毒,病房内空气采用新风系统,日常对病房进行杀菌消毒。污水处理设施为一体式密闭设备,无加药流程。厂界内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③噪声:选用性能较好的低噪声设备;按相关技术规范安装空调,加强空调外机的日常维护,做好基础隔声减震措施。 ④固废:本项目医疗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2楼医疗废物暂存点;生活垃圾依托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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