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1月1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521094

传真:89521094

通讯地址:滨江区钱江大厦7楼

邮编:3100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单元M1-C31地块2#生产厂房

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租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单元M1-C31地块2#生产厂房(含加速器(1MeV)机房、探伤(450kV)机房、无损检测(450kV)机房、车检(450kV)机房)实施生产、销售、使用工业探伤加速器、工业探伤设备、高频X射线机装置、车检系统装置项目。

项目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1、废水

射线装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纯水制备产生浓水纳管排放。

2、废气

在良好通风条件下,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排风系统排放到外环境中,臭氧在常温下自行分解为氧气。机房内停机后,需保证其有害气体职业接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3、噪声

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废滤芯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废显(定)影剂、废胶片、洗片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间的专有容器中,定期委托具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X射线管中铍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其他作为固体废物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2

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单元M1-C31地块2#生产厂房

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租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单元M1-C31地块2#生产厂房地上一层的加速器(15MeV)机房实施生产、销售、使用工业探伤加速器、车检系统加速器、工业探伤系统设备、高频X射线机装置、车检系统装置项目,所有射线装置均在加速器(15MeV)机房实施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1、废水

射线装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纯水制备产生浓水纳管排放。

2、废气

在良好通风条件下,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排风系统排放到外环境中,臭氧在常温下自行分解为氧气。机房内停机后,需保证其有害气体职业接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3、噪声

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废滤芯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废X射线管中铍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其他作为固体废物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