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5年1月1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521094

传真:89521094

通讯地址:滨江区钱江大厦7楼

邮编:3100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地铁四期4号线三期浦炬街站一期110kV电力迁改工程

(闻浦1185线)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闻浦1185线位于浦炬街站红线施工范围内,影响浦炬街站的建设,因此需对浦炬街站内的闻浦1185线现状电缆进行迁改,实施“杭州地铁四期4号线三期浦炬街站一期110kV电力迁改工程(闻浦1185线)”。本工程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368km,新建双回电缆管沟0.391km,本期利用一回,预留一回。

项目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绿化植被。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已有的公共厕所消纳;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4)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并减少鸣笛。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处置,拆除的电缆由电力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运营期: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电缆线路全线采取地下敷设,充分利用电缆埋深及电缆外包绝缘层和金属护层的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运行期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线路设置路径标志桩及路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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