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4年9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2024年9月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康桥高中(暂名)项目

杭环拱评批[2024]17号

2024-9-3

详见附件

2

浙江省肿瘤医院核医学科改扩建项目

杭环拱评批[2024]16号

2024-9-3

详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6610056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浙江省肿瘤医院核医学科改扩建项目16号.pdf康桥高中(暂名)项目 17号.pdf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