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7月24日我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地铁18号线涉及110kV南一1209线、110kV白马1208线/闻长1172线迁改工程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长河街道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江晖路地铁站涉及110kV南一1209线迁改工程:新建单回电缆0.12km,电缆换新0.63km。

(2)杭州地铁18号线一期白马湖站电力迁改(110千伏)一期工程:新建双回电缆1.6km,其中新建电缆管沟1.15km,其余0.45km利用现状电缆管沟敷设。

项目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生态破坏;工程开挖土方采用土工布覆盖防护以减少风、水蚀;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撤出施工设备,拆除临时设施,恢复绿化。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基坑水、抑尘喷洒废水等汇集到沉淀池中,经多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重复用于工程养护和机具清洗,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多余上清液可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沉淀污泥和上层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清运;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实行密闭式运输,不得沿途撒、漏;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

(4)声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的声屏障,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等。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筑单位回收利用,其余运输至规定的消纳场所处理,含油废水处理的沉淀污泥和油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拆除的电缆由电力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地下电缆排管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小于0.7m;电缆线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牌。

(2)声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地下电缆线路可不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

(3)水环境保护措施:电缆线路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水,对水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营期间不产生固废,对环境无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521094 传真:89521094

通讯地址:滨江区泰安路200号S区4号办公室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