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4年7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7月2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东GRCE2102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大江东产业聚集区梅林大道7278号(一期发酵东预留场地)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在预留场地进行洁净工程布局规划及建设,建成一个符合中国及美国GMP标准的制剂生产车间,年计划布地奈德肠溶缓释胶囊产能为7200万粒(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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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保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相关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废气:①称量投料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出;②胶囊封口、胶囊包衣废气:收集后接入二期厂区现有RTO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③车间消毒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出;④投料、包衣粉尘:收集后经过滤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二期厂区,和二期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混合后经过DW004纳管口排放。

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隔声房内,安装防振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②建筑物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③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2

杭钱塘工出【2023】3号艾美依新材料应用技术研发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东至绿化,南至江东一路,西至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北至江东二路

杭州艾美依新材料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100000万元,利用位于东至绿化,南至江东一路,西至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北至江东二路的地块新建厂房实施杭钱塘工出【2023】3号艾美依新材料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厂房总占地面积约18283.70m2,总建筑面积约113862.83m2。企业拟购置超声裁切机、自动铺带机、长桁热压成型设备、捻子条成型设备、热压罐、长桁铣、无损检测设备等设备,采用铺放、预压成型、固化成型、机加工、检测等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360件1.5m-6.5m平尾长桁、2800件1.7-7m垂尾壁板长桁和3276件15m中后机身长桁的生产能力以及新材料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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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1)废气:清洁废气和脱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放口(DA001)高空排放;机加工粉尘收集后经1套自动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3)高空排放。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捞取沉渣,定期补充新鲜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经萧山临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至杭州湾海域。。

(3)固废: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已建一般固废暂存库,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的设备维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323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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