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40529A008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地质研究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受理编号20240529A008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地质研究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申请)申请事项于2024年5月29日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地质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920号

法定代表人:倪超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A5496]

有效期至:2029年1月9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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