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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5月2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亿桥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X射线移动式探伤新建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同一村8组48号 | 浙江亿桥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公司拟在一层储藏室内设隔间(X射线机贮存间)单独存放X射线探伤机,将原土工材料室建设为洗片室和评片室,将原储藏室隔间外建设为危废暂存间。新购1台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对外开展X射线移动式探伤工作,作业范围为浙江省内各客户工作场所。 | 无 |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 (1)主要污染因子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臭氧和氮氧化物、废显(定)影液、废胶片及洗片废液。 (2)辐射防护措施 本项目在进行X射线移动探伤时,严格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要求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在控制区边界上合适的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在监督区边界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3)“三废”处理处置措施 X射线移动探伤过程中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由于产生量小且作业场地为开放式场所,臭氧在常温常压状态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X射线移动探伤洗片和评片过程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废胶片及洗片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做到防腐防渗,对周围环境几乎不会造成影响。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323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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