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4年4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4年4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钱塘区下沙街道年处置建筑垃圾10万吨项目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长空路61号

杭州恒运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浙江环越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恒运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总投资530万元,购置除铁器、破碎机、叉车、装载机、滚筒筛和风机等,在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长空路61号,实施钱塘区下沙街道年处置建筑垃圾10万吨项目。建成后年处置建筑垃圾10万吨。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气:上料、破碎和振筛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送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 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车间安装喷雾装置;运输车辆加盖封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废水:洗车废水经二级沉淀后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出租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纳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氨氮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其余指标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三级标准。 噪声:合理布置车间布局,产噪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固基础,并加强车间隔声;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废:企业产生的骨料、废金属、废塑料、木材等其他轻质可燃杂质、废布袋、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其中废金属、废塑料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木材等其他轻质可燃杂质收集后外售热电厂焚烧;骨料和污泥收集后外售给砖厂制砖;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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