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3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昊泰妇儿医院扩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萱路 338 号 1 号楼 1-12 楼

杭州昊泰妇儿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原属综合医院,审批病床数50张,现因发展需要,对杭州昊泰妇儿医院进行扩建。扩建后总床位数新增至216张,总医护人员共计160人,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医学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恶臭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建筑 16F 屋顶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 62m。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引至建筑 16F 屋顶再经油烟净化器处

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62m。有机废气,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 “水解调节+接触氧化

+沉淀法+次氯酸钠消毒法”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纳入紫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现

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治理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装隔振垫;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2、为降低外环境噪声对医院声环境的影响,要求医院内部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建设单位东、北侧病房应采用计权隔声量大于 15dB 的隔声窗。3、穿越病房的管道缝隙,必须密封。病房的观察窗,宜采

用密封窗。病房楼内的垃圾井道或污物井道不得毗邻病房,倒入口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

4、加强管理,实施文明服务,减少经营过程中的噪声。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

集后外售,其余委托市政环卫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

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处理。

2

杭州市中医院核医学场所退役项目

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53号

杭州市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杭州市中医院)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退役核医学工作场所位于武林院区5号楼1层西侧,5号楼为独栋建筑,地上共4层,无地下层。核医学场所使用1台SPECT/CT,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使用

18F99mTc

放射性同位素用于显像诊断,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项目退役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本项目拟退役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已停运,相关生产设备已搬迁至其他场所保存或报废处理,停运前主要的污染源项为核医学科工作场所运行时产生的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液和放射性固废。其中放射性废气通过通风橱上方排气管收集至通排风系统,最终高于5号楼楼顶排放。放射性废液暂存在衰变池,暂存时间和各项监测结果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清洁解控要求,可将衰变池内的放射性废液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再纳管排放;含18F99mTc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分开暂存在不同的废物铅桶中,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后,可对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处理。本项目拟退役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在退役实施过程中,要求医院对场所内所有物品进行β表面污染监测,若监测结果满足清洁解控要求,可直接作为普通物品,再按照医院实际规划对场所内遗留的设备和物品进行处理。若不能满足清洁解控要求,则根据放射性废物最小化原则,由工作人员集中收集,临时暂存在核医学废物库内,采取继续暂存衰变的方法,最终使其满足清洁解控要求。退役工作完成后更换下来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一次性帽子、口罩、鞋套、手套等)经集中收集后,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8156310       邮箱: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