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关于2024年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2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括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中兴医院扩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64号101室、2-7层、9-11层

杭州中兴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中兴医院有限公司(原杭州中兴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上城区秋涛路264号部分空置用房建设现代化综合性医院,主要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急诊室等。医院现有50张床位已于2015年通过环保审批(杭上环评批[2015]106号),2021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杭州中兴医院于2022年扩建85张床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8日对此出具违法行为决定书(杭环上责改字〔2023〕0000022号)。根据整改内容,杭州中兴医院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在现有项目的5-7层、9-11层进行床位扩建、一层室外空地上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扩建。本项目实施后全院床位增至135张,日均接诊量50人次,诊疗科室无变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提升至80t/d。全院劳动定员117人,门诊实行一班制,服务时间(9:00-17:00),病房区实行二班制,配置24小时急诊服务,全年营业365天;不设食堂、宿舍,不设锅炉,无代煎药服务,不涉及生化分析检验,被服委外清洗。本项目不涉及辐射工程内容,现有辐射设备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中关于《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删除了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单位及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调节池,经院区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过硫酸氢钾消毒”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35mg/L、总磷8 mg/L)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生化分析检验,检验科基本不产生废气;消毒废气无组织排放至室内,通过排风系统排至室外;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管道密闭收集,恶臭气体由经“活性炭吸附+液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主楼楼顶52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污水泵、曝气机采用潜水式。

4、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一次性废输液瓶(袋)、一般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或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87654130      

通讯地址: 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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