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西湖景区管委会:

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2月9日(除夕)19时起,杭州市区空气质量由良升至轻度污染,此后细颗粒物(PM2.5)浓度快速攀升,至9日22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已达371,为严重污染(AQI大于300)。在扩散条件不利的情况下,10日10时,杭州市区AQI仍为225,空气质量维持在重度污染,根据气象条件及污染物扩散趋势分析,预计今日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按照《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现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Ⅲ级预警响应各项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要求(主城区全域禁放,其他区禁止燃放区域不得燃放)。

我办将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通知变更或终止应急响应。

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急预警办公室

(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代章)

202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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